透過本講座,期望能複習及加深參與學員本學期修習的民法總則概念,並透過實例題的演練,達到學以致用的目標。
★因報名已額滿,追加10個名額給同學報名,有興趣的同學請手刀報名喔。
★請注意本講座安排8次上課時間,請務必確認可全程配合再進行報名。
課程時間 | 課程主題及內容說明 | 上課時數 | 授課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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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18 民法基本觀念與法源民法基本觀念與法源 |
1.私法自治、契約自由、2.現代民法指導原則、 3.法源、 4. 法學方法 |
2 小時 |
吳佳怡 |
10/02 權利主體 |
1.自然人、2.法人 |
2 小時 |
吳佳怡 |
10/16 權利客體 |
1.動產與不動產 、2.主物與從物、 3. 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 |
2 小時 |
吳佳怡 |
10/30 權利變動 |
1.總論、 2. 意思表示 、3.法律行為 |
2 小時 |
吳佳怡 |
11/13 意思表示、法律行為之有效性 |
1.行為能力 、2.法律行為內容控制、 3.健全意思表示、 4.法律行為效力 |
2 小時 |
吳佳怡 |
11/27 條件與期限 |
1.附款、 2. 條件、3.期限 |
2 小時 |
吳佳怡 |
12/11 代理 |
1.代理要件、法律效果及消滅 、2.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|
2 小時 |
吳佳怡 |
12/18 期日期間、消滅時效與權利行使 |
1.期日與期間、 2. 消滅時效、 3. 權利行使 |
2 小時 |
吳佳怡 |
評量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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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方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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